門診處方箋領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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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一般處方簽自就醫日起三日內有效(含例假日)。唯注射藥需於就醫日完成施打。
  2. 若您的處方有修改,請再次持原收據及健保卡至批價櫃檯重新批價。
  3. 保險對象領藥後,藥品若是遺失或毀損,再次就醫的醫療費用應自行負擔。
  4. 藥物諮詢專線: (04)23602000轉分機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