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號注意事項

  • 如果您從未到過本院,或超過7年沒來看診者,請以初診掛號。
  • 在本院出生之新生兒已擁有自己的病歷號碼,請勿重複初診掛號,可參閱寶寶手冊上的新生兒病歷號碼,以複診掛號。
  • 非本院出生之新生兒,在未取得身份証號時,無法以網路、APP及電話語音掛號,請臨櫃掛號。
  • 初診預約者請於當診掛號時間內至服務台報到。
  • 預約掛號未能到診就醫者,請務必取消掛號。凡預約掛號達三次爽約紀錄者,自第三次爽約日起,一個月內不接受網路、APP及電話語音掛號。
  • 開診斷書者,請攜帶患者身分證找原主治醫師開立,非本人時,被委託人需帶雙方身份証及委託書辦理。
  • 當日看診後無論是否領藥,皆需至櫃台批價。

掛號應攜帶證件

類別 健保IC卡 身分證正本 孕婦手冊 戶口名簿 兒童健康手冊 出生證明
疾病就診(初、複診) V V        
產檢 V V V      
預防保健、癌篩 V V        
非本院出生之新生兒初診 V     V   V
預防注射(兒童) V     V V  
預防保健(兒童) V     V V  
更改姓名 V V   V    
※掛號時,如證件不齊全當次醫療費用須自費,期限內辦理補卡退費。
※ 外國籍人士無身分證者,請用居留證正本替代。
【最後異動日:108/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