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須知

一般用藥須知 2017-09-26

一.看病時該告知醫師那些事項?

1.是否曾有藥品、食物或其他物質(如色素)過敏?
原因:藥品、食物或其他物質(如色素)有時本身或相互間可能有類似的過敏現象,應事先告知以避免可能會產生類似的過敏反應。
 
2.是否己懷孕或計劃懷孕?
原因:有些藥品會經由胎盤進入胎兒體內,而對胎兒造成危害。
 
3.是否哺乳或計劃哺乳?
原因:有些藥品會經由乳汁進入嬰兒體內,而對嬰兒造成危害。
 
4.是否有其他疾病而同時服用其他醫師開立的藥品、中藥或健康食品?
原因:藥品、中藥或健康食品可能會互相作用,而影響藥品的藥效,所以在服藥前,務必告知醫師或藥師您正在服用的藥品、中藥或健康食品。
 
5.是否吸菸、喝酒?
原因:吸菸、喝酒都可能影響藥品的代謝進而影響藥效。
 
6.是否正進行特殊的飲食計劃,如:低鹽、低糖?
原因:有些藥品內含鹽類、糖分,或某些液狀藥品內含酒精,可能會影響飲食計劃。

二.服藥中、後該遵守那些事項?

1.正確的服用藥品
原因:不同的藥品有不同的使用方法,要確實遵照醫師或藥師指示服用,才可逹到最佳藥效。
 
2.不要在黑暗中使用藥物
原因:黑暗中視線不清,無法確認藥品,可能會誤食或服用過量藥品,而引起藥品不良反應或其他嚴重後果。
 
3.以白開水送服藥品
原因:有些果汁(如葡萄柚汁)或飲料會與藥品相互作用,而影響藥效,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4.服藥時必須以足夠的水呑服並且不可躺著吃藥
原因:沒有喝足夠的水或躺著吃藥,藥品停留在食道的時間會延長,容易造成藥品對食道的化學性灼傷。
 
5.配合醫囑完成療程
原因:1.某些藥品必須經過一段時間才能發揮顯著的藥效,若覺得效果不理想,應請教醫師,不可任意停藥。
2.某些藥品有一定的療程才能完全發揮藥效,即使症狀己有改善或消失,也不可自行停藥,以免病情復發或惡化。
 
6.不可將藥品與他人分享
原因:每個人病情狀況和對藥品的反應不盡相同,即使症狀相同也千萬不可將自己的藥品與他人分享。

三.用藥後出現藥品副作用,該怎樣辨?

可能出現的狀況
1.類似藥品副作用
處理方式:任何藥品都可能有程度不一的副作用,但不一定會發生在每位患者,除了極少數案例外,一般為短暫且可恢復的,若服藥後有任何不適,有可能是疾病本身所致,未必是藥品引起,所以用藥後出現新的症狀或徵象,請隨時與醫師或藥師聯絡。
 
2.誤食藥品或服藥過量
處理方式:萬一不慎誤食藥品或服藥過量時,都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所以請帶著藥品迅速就醫。

四.藥品該如何儲存與丟棄?

1.藥品貯存
原因:1.藥品應放在乾燥陰涼及小孩不易拿到處,避免陽光直射。除非藥品(藥袋)有特別標示要冷藏,否則不必放冰箱。
2.不要隨意以食品空罐分裝藥品,以免誤食。
 
2.使用期限
原因:使用期限一般標示於藥品包裝,須在期限內使用完畢,或無包裝者,除藥袋有標示外,請依醫囑指示使用,未使用完之藥品不建議繼續留存。
 
3.過期藥品
原因:藥品不可隨意丟棄,以免污染環境,請拿到醫療院所或住家附近的健保藥局回收箱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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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日:106/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