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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是否可以進行外科手術
2017-10-17
臺安醫院麻醉科 張志中醫師
1.懷孕期間何時可以進行外科手術?
孕婦的選擇性手術應延至分娩後6周進行。只有會對母親或胎兒造成立即影響的緊急手術才會依常規執行。大約1~2%的孕婦在懷孕過程中需要進行外科手術。在懷孕的第一個三個月中(即前三個月)最常見的手術是腹腔鏡;盲腸切除手術和膽囊切除術。懷孕的生理影響會改變疾病進程的表現,使得診斷變得困難。因此病人的疾病會以比較晚期的症狀或產生併發症來呈現。和懷孕有關的生理變化進一步使病人的罹病率和死亡率增加。此外,手術和麻醉都可能對胎兒造成不良的影響。
2.手術和麻醉可能對胎兒造成那些不利的影響?
這些程序可能對胎兒造成立即或長期的不良影響。低血壓、低體液容積、嚴重貧血、低血氧及顯著的交感神經張力增加會嚴重影響胎盤子宮循環中氧氣和其他養份的輸送,造成子宮內胎兒窒息。此程序造成的壓力也可能造成早產。早產常發生在靠近子宮的腹腔內手術之後。長期的不利影響和對發展中的致畸胎性有關
3.何時胎兒對致畸胎性影響最敏感?
有三個廣受認可的易受感期(susceptibility)。在子宮內生命的最初兩周,致畸物對胚胎可能造成致命的影響,也可能毫無影響。第三周到第八周是最重要的時期,此時正在進行器官生成;在此時期,暴露在藥物中可能造成重大的發展異常。從第八周以後,器官生成已經完成,接著是器官生長。在此最後時期暴露在致畸物中一般只造成輕微的型態異常,但亦可造成顯著的生理異常和生長遲滯。雖然麻醉劑的致畸影響在動物方面已經有廣泛的研究,但是人類的回朔性研究尚未有結論。一個值得注意的例外是benzodiazepine類藥物,此類藥物被認為和先天性異常有關。不論如何,與所有的藥物相同,麻醉藥物的暴露在藥物種類、劑量和暴露時間上都保持在最低限度。
4.最理想的麻醉方法是什麼?
在第二個三個月期即將結束的時候(妊娠20周之後),大多數和懷孕有關的生理變化都已經發生。區域性麻醉較全身麻醉適用,可以減少肺部吸入和插管失敗的危險,亦可減少胎兒暴露在藥物下。使用脊椎麻醉可以使藥物暴露的量減至最低(可能可以忽略)。此外,脊椎麻醉比硬膜外麻醉適合,因為脊椎麻醉不會意外將藥物注入血管或是在椎管內注入大量得局部麻醉劑。另一方面,全身麻醉可以確保病人的舒適程度,而且當使用麻醉氣體時,甚至可以抑制早產的分娩。
雖然區域性麻醉適合大部分的病人,要選擇區域性麻醉或是全身麻醉仍需要依病人本身、麻醉醫師和手術形式作個別考慮。盲腸切除手術通常使用脊椎麻醉便足夠,而膽囊切除術使用全身麻醉較適合。必須使用適合於產婦的技術和劑量。
5.手術過程中是否有特殊的監測器?
除了標準的監測器以外,於麻醉開始、緊急情況、恢復期以及手術期間所有可能的時候,應以超音波(Doppler)和宮縮紀錄器(tocodynamometer)來監測胎兒心跳速率及子宮的活動。當記錄到規則性子宮收縮時,及早使用乙型腎上腺素促進劑(β-adrenergic agonist)和ritodrine 通常可以避免早產。